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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化建设刍议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0日来源: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王春水 律师
2006-10-30
律师文化建设是时下律师界的一个热门话题,许多律师和关心律师事业的学者都就这一主题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提出了大量的主张和建议,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和思考。那么,到底什么是律师文化呢?
一、什么是律师文化
明确律师文化的定义是讨论和研究律师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文化”本来就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对这一概念的定义历来莫衷一是,难以确定。我国西汉时期就出现了“文化”一词。西汉刘向《说苑·指武》中说:“圣人之治天一,先文德而后武务。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的“文化”是指的与“武力”相对的一种国家治理手段,一种教化方式。显然这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化”。我们今天“文化”的概念是从西方引进的。1871年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出,文化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中所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这被看作是最早对文化界定的一个经典定义。1951年美国人克鲁克洪在其《文化概念:一个重要概念的回顾》一文中对161种文化的定义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认为这些概念基本上都接近,不同的只是方法。他提出,文化存在于思想、感情和引起反应的各种模式化了的方式当中,通过各种符号可以获得并传播它,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所谓一种文化是指某个人类群体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整套的生存式样。
 
通过上述对文化概念的历史分析,我认为虽然“文化”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我们至今仍然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层面使用这一概念,但是就“律师文化”而言应当是指的律师这一群体所特有的生存式样、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这一概念的明确是我们讨论律师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出发点。
既然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群体所特有的生存式样、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进行律师文化建设呢?难道我们现在的律师没有生存式样、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吗?显然不是。律师行业历经了二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律师这一群体已经初步形成了特有的生存式样、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那么,建设律师文化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呢?
二、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文化的作用在于教化。文化的力量体现在它能够形成一种环境和氛围,引导、规范乃至强迫个体遵循一定的生存式样、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但是,文化的作用并不总是正向的,好的文化能够引导一个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前进;不好的文化也能成为一个行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因此,在一个行业中我们必须提倡、引导健康积极的文化,抑制、消灭不良的文化。形成良好的律师文化将造就一大批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律师,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和提高。这就是律师文化建设的意义之所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国家的律师行业虽然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但是从整体上说仍然是一个十分弱小的行业,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一现实愈发凸显了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当时全国有律师11万多人。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截至2004年6月,全国执业律师达11.45万人。而最新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现有律师人数11.8万人。这说明中国的律师人数在2000年突破11万人之后,连续五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始终没有突破12万人。那么中国的律师业是不是已经达到饱和状态了呢?让我们再看一组数据吧:美国每万人拥有律师31.7人;英国每万人拥有律师15.4人;法国每万人拥有律师6.2人;德国每万人拥有律师8人;日本每万人拥有律师6.2人,而中国每万人拥有律师不足0.8人。考虑到几年来已经有数万人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了进入律师行业的资格,我们不得不说,律师行业没有跟上整个经济发展的水准和速度,律师行业的吸引力已经大幅度下降,律师行业已经遭遇到了发展的困境。结合发达国家律师行业的发展实践,我认为中国律师行业所遭遇到的发展困境并不是说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律师了,而是中国的律师不能完全为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其所需要的法律服务。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大批高水平高素质的律师,只有搞好律师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律师文化的教育、规范和引导作用,我们才有可能比较迅速的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能够适应中国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从而保证律师行业整体的生存和发展。
 
通过律师文化建设,我们可以促进律师队伍正确的生存式样、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形成,从而提高律师的专业知识、执业技能、职业道德、人文精神,进而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社会形象,提升律师素质与品位,增强律师执业的竞争力。所以说,在当前的形势下,律师文化建设愈发显得重要和必要。
既然律师文化建设对整个律师行业而言是如此的重要,那么我们究竟要如何进行律师文化建设,究竟要建设怎样的律师文化呢?
三、律师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律师文化建设应当从总结律师在发展中的实践经验入手,探索符合律师行业发展规律的律师文化。文化建设从来都必须植根于具体的时空背景和现实环境中。脱离了具体的时空背景和现实环境来对文化进行比较和鉴别是没有意义的。同样,脱离了具体的时空背景和现实环境去建设一种文化也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律师文化建设也不能脱离我们国家现在的种种现实的和具体的情况。因此,我国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律师文化建设上所进行的自觉不自觉地实践、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珍贵的。我们应当从总结这些经验和教训入手,探索律师文化建设的方法和规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律师文化建设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能够真正形成有利于律师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而不是形成一批只能束之高阁的空洞的理论。
 
2、律师文化建设必须以促进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的律师行业是在律师个体单打独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国的律师行业在总体上还是一种个体的或者小作坊式的生产方式。这一特性决定了我国的律师业中存在着许多为了个体的一时的利益完全不顾及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和整体发展的陈规陋习。我国律师的整体社会形象因而受到了损害,律师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成了唯利是图的讼棍。我国的律师业发展到今天,这个行业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认识到,只有整个行业发展了提高了,只有整个行业的市场拓宽了扩大了,这个行业中的个体才能够和谐发展,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我们的律师文化建设也必须以有利于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为最高目标,就认识和解决制约整个行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形成共识,并采取扎扎实实的步骤切实地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律师文化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3、律师文化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律师文化建设只是中国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分支,是中国法制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分支。律师文化建设所能取得的成就受到了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制约,受到了中国法制文化建设的制约。我们一方面要搞好律师文化建设,不断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中国的法制文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时候,在进行中国法制文化建设的时候,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律师文化建设的具体需求,重视和保障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律师文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文化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和繁重的系统工程,文化的教化力量虽然十分强大,但是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却是十分漫长和艰难的。我国律师行业虽然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但是作为一个行业而言还十分的弱小,目前更是面临着持续发展的严峻考验。我国的律师行业对律师文化建设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在这个行业中的每一个人应当自觉地将自身的发展同整个行业的发展联系起来,用自己的努力和实践为律师文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只有这样律师文化建设才能取得丰硕的成果,律师行业才会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